律师您好,本人于2016年12月购得海口市房屋一处,目的是为了孩子能够落户海口并接受更良好的教育!本人于12月底带齐所需材料到海口市住建局办理购房入户业务时,住建局业务员告知本人“所持其它材料齐全,但是没有购房的全 额发 票,仅有首付发 票不能受理购房入户!”,让我等开发商开据全 额发 票后再去办理业务!从那天开始,我就一直催促开发商尽快开据全额发 票,但开发商一直说等银行全款到后方能开据全额发 票,直至4月12日,购房入户停止办理仍然没有拿到全额发 票!4月14日,本人与一同事诉苦时,得知其他许多同事都是拿首付发 票去办理的购房入户!不知道为什么住建局业务人员当时会跟本人说需要全额发 票!之后我再去住建局问,他们居然说“遇到你这种老实人确实是没办法,我也很同情你,但是现在确实是办不了了!!”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说他们弄错的事要我们来承担后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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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收集证据提起行政诉讼,这是他们的过失。可以录音录像来收集证据。还可以让已经办好的人帮你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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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开发商的过错造成的,可以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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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提起行政诉讼或是投诉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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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事可以找到证据证明吗?如果能证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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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住建局不予办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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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