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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5日入职工作,打算17年5月离职,离职原因是公司克扣工资,在职期间没有签合同,没有交保险,我是否可以申请2倍工资补偿,和补缴保险

合同纠纷
2017-04-22 09:15: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可以要求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补交保险
  • 可以,,, 保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建议收集留存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另外是否能够要求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有些特殊的岗位是例外的。需要具体看下你的工作岗位及职责。具体建议详细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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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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