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号起在一家企业上班,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于2015年10月25号第二次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2015年底怀孕3个月,2016年10月初产假结束上班后,公司并未书面通知与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现在手上还是以前的2016年10月25号到期的合同,公司现在提前提出要和本人于2017年6月哺乳期到期终止合同,自己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哺乳期期间(7个月)双倍工资?哺乳期结束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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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公司协商不支付双倍工资,理由哺乳期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是否合理?哺乳期间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任何书面通知顺延合同至哺乳期结束,也没有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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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续签合同期间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追问:哺乳期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需要书面续签合同吗?
解答:你什么意思?单位跟劳动合同到期后就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什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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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追问:为什么不可以?产假回来处于哺乳期,哺乳期合同到期没有书面和我续签合同。
解答: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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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金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追问:公司现在和我协商,他们不同意赔偿那7个月的双倍工资,哺乳期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无需续签。只赔偿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是否合理?
解答:您好:不合理,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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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金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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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