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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于现公司工作2年10个月,已签劳动合同,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于2012年6月搬进新建厂房办公,于2012年11月找了空气净化公司检测空气情况,结果是钾醛指数超标,到12月22日经检查后得知怀孕一个月,考虑到公司新装修工作环境空气不好,好大的装修味,每天上班都感到头痛,心闷,流眼流,担心公司这样环境,会影响初孕期胎儿发育,然后向公司申请休假2个月,但被公司以未有合适同事临时顶替工作为由拒绝。到2013年1月22日怀孕11周正在上班时候感到肚子痛还见红,然后去医院B超检查,医生诊断胎儿可能不行了,没心博动,建议住院把胎儿排出来。 于2013年3月11日回公司上班,向公司申请工伤理赔和生育险赔偿,公司以提交资料不符合申请办理补偿为由,说已给我15日的流产假期,也问了公司法律部同事证实不能申请工伤理赔,拒绝了我的申请。于4月12日,直属经理对我说:“公司准备开除我,但考虑现公司未聘到合适人员接替我工作,让我有个心理准备,也可以去找新工作,我问会在什么时候正式开除,经理答复未能确定到某一天,如我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可以让我走了。” 在5月6日告诉经理我已找到新工作,并答应了13日要在那边上班,希望公司可以在5月10日与我办离职手续,5月7日公司找我谈我的补偿问题,说我工作快三年了,只给我每年赔一个月的赔偿金即三个月,并说这属于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没有通知金赔偿,我不同意公司的说法,他们一直只是口头跟我说,没有书面通知我,应该赔偿通知金,我坚持要以N+1X2的算法赔偿,公司就说不行。然而我就提起我流产的事情,公司没有作任何补偿甚至安慰金都没有,然后我就说如果公司要这样做我就向法院申诉,也把公司环境空气指数超标导致我流产一事也一起起诉。请问我的申诉能否得到合理赔偿,及我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才能满足起诉条件?谢谢!

其它综合
2013-05-08 17:05: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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