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11日,在此公司工作。离职后拖欠我2个月工资未付,期间多次讨要未果。前几天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受理后原公司又以我在工作期间造成公司利益损失为由扣发我大部分工资。我现在想咨询,在职期间没有签到合同,未缴纳社保。现在提起仲裁的话双倍工资主张时效是否已过。未缴纳社保是否有补偿,还有什么其他可以主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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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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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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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经济补偿金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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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维权,请联系本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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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