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我想从现在单位辞职,我写了份辞职报告给我们经理,可我们经理就是不给签字,最后我离开经理办公室时经理又把辞职报告硬塞我口袋了,我就是想问一下,我从打辞职报告当天起一个月以后离开公司符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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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你自己的签字就可以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你的工作是否需要特定人员来接替,工作交接要完成.或简单说,该你做的工作要完成,有确定的截止状态。
追问:你好律师,我是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还不到期,我单方面辞职的话符合法律规定吗。我的劳动合同,保险合同都在单位。如若我申请辞职一个月以后离开公司的话,我的保险合同劳动合同单位能给我吗,像这种情况我一个月以后离开公司不需要赔偿单位的损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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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快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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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