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申请了辞职。辞职书上只有我车间的组长签了字。经理口头同意但没有签字,说下个月我离开的时候要签字。如果我离开的时候经理不承认这一点,我会向劳动部门投诉是否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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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其同意。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的辞职,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做好工作交接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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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辞职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已通过口头方式来辞职,劳动者要保留提出口头离职的
证据。同时,辞职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需提前三天。 法律依据为:《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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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
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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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