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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单位竞聘上岗,本人竞聘为办公室专责,本人五月准备结婚,请探亲假23天返岗,期间发现怀孕,快速处理结婚相关事宜,后续请婚假25天返岗。工作期间有先兆流产迹象,住院保胎一周,继续工作,直到11月5日,胎儿本来快6个月基本稳定,但仍出现下体流血状况,又是住院一周,请假一月在家,12月6日,羊水早破,孩子早产,仅1.6公斤,三次转院未抢救成功,12月9日夭折。单位按正常产假让本人休息,休息时间一直到4月10日,而今天部门主任打电话说部门整合,将党群与综合部合并,因我长期不在岗,要将我分流别处,具体部门没有说明,让我下周一返岗听从派遣。我目前的困惑就是,因为孩子没有了,让我提前上班我没有很大意见,但是因为我长期不在岗为理由就有些牵强了,我请的假都是法律允许的假期,我在岗期间也兢兢业业,怀孕期间也抱着肚子跑前跑后,因为请假多就要被分流到别处工作吗?我想知道如何维权,单位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我要怎样继续留在办公室工作?

合同纠纷
2017-03-17 14: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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