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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以巜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枧之规房屋没有办理初始登记不得转移产权驳回诉求时,不就败诉了吗?

房产纠纷
2017-03-13 22:04: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你的房屋属于不动产,属于私有财产,所以要经过登记才有效力,经过初始登记,才确定是您所有的财产。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故看您签定的转移产权的合同是否另有约定才生效?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不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故依据合同约定主张主张转转产权不是一定败诉的。关键还要看您们合同的具体约定,不想一概而论。您若有空可以把判决书和相应证据拿来我看看,给你的判断和建议会更准确。
  • 是的,不服可以上诉!
  • 案件要看具体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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