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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是:三家人,合用一个公共通道,经过村委会,1999年划分土地时实行的“三连制”属公共通道,现在有一家说此路属他个人所有,强行霸占在道路上设置石头等路障,谁动和谁拼命,因此两家发生矛盾,甚至拳头相向,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效。到镇里说让村委会解决,可始终无结果。

民事相关
2009-08-07 13: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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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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