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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购房约定首付于2013年12月1日,余款须于2104年2月14日或之前付清。由于各种原因,银行审批后未放款。后购房者2016年12月5日以全款付清余款。开发商2107年1月16日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请问:诉讼时效期从何时开始计算?谢谢!

房产纠纷
2017-02-09 17: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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