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offer上写明试用期是3个月,但是签劳动合同签的3年,合同上写的试用期6个月,HR说实际上是3个月就转正了。满了3个月后提交了转正申请公司一直拖欠不给转正,之前也有好几个员工在转正当月被辞退。而且公司恶意拖欠社保不缴费,离职办不了,社保还要继续交,而且让我们承担所有社保900多远全部退回,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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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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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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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社保局投诉。
追问:投诉之后社保金额该如何支付呢?员工是否需要承担全额900多的社保?还是只需要承担个人部分?
解答:你好,个人部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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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offer写明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上写的6个月,如果公司继续拖着不给转正,是否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合同签的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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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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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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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