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水泥厂的,我和出卖人同是水泥厂的职工,我09年从出卖人手里购买了水泥厂的职工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是水泥厂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是在厂子物业处更改了房屋所有权人的名字,我将此房子借给了我亲戚住,现在面临拆迁,我亲戚不知道怎么让物业把房屋所有权的名字改为她的了,物业说公示了。提问:1、我和出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2、法律上是否规定公示后多长时间没有人响应就可以进行房屋改名?3、现在名字已经改成亲戚的了,并且拆迁已经签字了,之前在签字前我们找过拆迁的和他们说了房屋有纠纷,他们说那这个房子就不会动了,但是我这个亲戚怎么会签字了?4、亲戚不给我当时我购买的房屋合同原件和付款的收据,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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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有效。借用人不能成为房屋的所有人的。原件和收据您可以去原买房人处查存根,然后起诉亲属侵犯您的所有权。详情可以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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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主张对房屋的权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可以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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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诉讼解决 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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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的,建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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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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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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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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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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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的,积极搜集证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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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购房的合同原件和付款收据怎么在你的亲戚那里呢?你要问清楚物业基于什么理由将你的名字变更为了你亲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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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律师的指点下,需找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你是房屋的实际所有人,才有可能想办法撤销你亲戚持有的产权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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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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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是有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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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确认房屋归你所有,同时要求返还拆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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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厂子侵权,还得找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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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搜集相关的证据,起诉主张返还。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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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