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律师,麻烦咨询一下。我今年3月购买了一套二手公产房,后来房主买完产权后,与5月12日一起去房管局打了协议,然后又办理了贷款,现在贷款刚刚批下来,房主却觉得卖亏了,让我们补偿他20万,不然就不卖房子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按照合同,他只需要多陪我一倍的订金,只有7万元,但是现在房价已经涨了四五十万,但是以我目前的经济状况,我根本没有这么多钱,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谢谢,请问我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要房子吗?因为赔我一点订金根本不能弥补房价的上涨。
-
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定金双倍赔偿和违约金不能同时支持。
追问:谢谢,请问我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吗?赔我订金根本无法弥补房价的上涨。
解答:看对方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的话,即使起诉到法院,也是解除的面大
-
您可以起诉他违约,主张实际损失
追问:谢谢,请问我可以起诉他履行合同吗?因为赔偿的订金根本弥补不了房价的上涨
-
对方明显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合同。
-
你好,你可以起诉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你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我基本能够保证你胜诉。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