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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写了标准工资,但是来的时候问底薪,公司说的数目就是标准工资,入职后公司要求单休,并且上十二个小时,我们不上,要求给加班费,公司说我们的工资里边就包括加班工资了,但是我们回去翻看合同,合同上写了工资按国家法律规定,对加班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发放,公司私下又拿出来一个有总经理签字的文件让我们看,说我们的底薪是1600剩下的都是加班费,请问这样算合法么?

其它综合
2016-04-07 19:03:2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资是要看劳动合同上的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追问:我们加班后工资条写的八小时
    解答:合同上约定的是工作多长时间
    追问:合同有两条没写,只写按国家规定执行
    解答:合同约定的是基本工资,加班费是按国家规定,是可以的要求给加班费的,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不合法,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吧。
    追问:工资条写的八小时
  • 如你所说,单位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追问:工资条上写的8小时的
    解答:所以你们单位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 单位这这种做法不合理,可向劳动稽查大队投诉。
  •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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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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