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知青夫妻返京居父母处。为父单位房。94年房改。
98年发房本时为母名(父逝)房改购房时知青亦出资一半
。现母逝遗嘱继承房产人为弟。现已过户。并要求知青夫妻腾退
。现知青已退休且它处无房。问可否在此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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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产所有制原则,除非弟弟允许你继续居住,否则,没有办法。至于出资购房,你要有足够证据,可以要求你弟弟在遗产中偿还。因为遗产继承的前提是先还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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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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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居住权,具有福利性质,知青可以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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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产权人有权出资房产 建议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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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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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难,初步判定,不是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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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属于家庭成员共有的居住权,具有福利性质,知青可以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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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产权人可以处分的,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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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产以登记为准的,产权人可以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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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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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面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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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