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已拖延2年多未办房产证,我方要求开发商办房产证和给滞纳金,按合同上的算法应赔我们两万多,最终法院判下来的结果是限2个月内办下来房产证,另外支付我们两千多的违约金。我们小区很多告开发商的,前面几批告的都已经得到赔偿和陆续办房产证了,现在后面的人去告开发商都要反诉业主了,理由是判赔高了,但实际法院只判了违约金的11%,我方还认为太低了,此事,开发商上诉我们的胜诉高吗?整个过程属开发商全责,我方无任何过错,但明显开发商也知道是自己的过错,为什么还要反诉,用意是什么,谢谢各位律师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