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套2手房,我急着装修入住,可到了约定时间原房主以未付清房款为由不给我钥匙,我想告他违约能赢么?
有2条相关条款如下,
如果甲方(原房主)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或乙方(本人)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1%的滞纳金。
乙方在更名过户时契证更到乙方名时,乙方在付给甲方24万整,乙方产权证下达之后付给甲方6万整,乙方付给甲方全部购房款时,甲方所有费用结清,户口迁走,钥匙交给乙方。
房产证已经下来20天了,他户口没迁走,钥匙也没给我,说我没给他后期6万元钱,我说你给我钥匙,迁走户口才能给你钱,他电话就没人接了,我气急了要告他违约,要按房价每日1%陪我20天滞纳金,可能赢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