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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一家公司2012年8月1日入职,入职后一直未签劳动合同,直到2014年才开始给我签协议(并非正规的合同),并且才开始买社保。后因一些争执要调我的职位并且降薪,我不同意,公司便口头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我要求公司出示正规的辞退信,否则就会来上班,公司不仅一直不给我出,还收了我的打卡纸,不让我打卡,请问我能劳动仲裁未签劳动合同得到双倍工资赔偿吗?除此外我还能申请其他项目的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6-02-21 0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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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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