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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公司合同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11月23日,公司发出,因我在孕期,11月26日生育,延期到三期结束办理手续 两个问题 1,公司是否应该给补偿金?如果有,是多少?依据? 2,我是否需要签收并寄回公司发的通知

合同纠纷
2015-12-15 13: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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