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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季新鹏,今年十四岁,我在一家工厂里干了将近三个月的活,因为年龄不够,所以这家工厂的经理跟我说,你是名义上的临时工,但是是长期工,能住宿舍。因为我刚出来,所以没有钱,也没有住的地方,所以就同意了他们,我没有全勤奖,也没有产值奖励,其实就是临时工。我每天早晨七点半上班,十一点半下班,下午一点上班,五点下班,五点半上班,晚上加班到九点。一天十一个半小时的工作时间,没有加班费。我从七月十五号来厂里上班的,知道今天,这就是九月二十五号中午十一点半停工的,我不想在这里干活了,没有签合同之类的东西。然后经理说我不能走,需要一个月,我是临时工,为什么不能走?我问经理,经理说我要是走了的话会扣九月份工资的百分之四十!我还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5-09-25 16: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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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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