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14年10月份我母亲购买了一手房,并且交了首付款及各种税费,由置业顾问帮老人联系银行贷款。今年4月份告知银行拒贷;后来置业顾问又重新帮忙提交了贷款材料,后来还是拒贷。7月份要求我们换人重新贷款,由于我们时间有限没有按房产规定的时间去更名,8月1日收到房产公司收房确认函及赔偿金,请问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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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银行拒贷的原因是什么?如需帮助,可携带材料当面咨询,提前预约免费咨询。
追问:银行说流水做的太假了。当时做的假流水都是由第一个置业顾问找人给做的流水。半年后第一个 顾问离职了,由第二个顾问接手,顾问又重新帮忙办理流水贷款,最后也没有办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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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银行拒贷的原因是什么?如需帮助,可携带材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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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银行拒贷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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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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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与房产公司的合同你们确实违约,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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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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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书面回复并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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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帮助,要求退还购房款,不用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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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合同约定,注意收集证据,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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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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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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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