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按什么计算 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我在公司工作9个月 未签订劳动合同 提前一周告诉我解散 一周后就不让我去上班了 那我应该得到几个月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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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工作岗位、时间地点、工资数额等项目做明确约定。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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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实发工资计算,工作一年按一个月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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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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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月工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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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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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应发工资。应该赔偿8个月双倍工资。两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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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