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与公司约定试用期3个月,但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不愿意交给员工,且发现公司根本没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试用期内,公司没有给本人购买社保,且并未按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按月发放,每月扣押绩效工资50%,按季度再发放扣押部分的一半,试用期3个月累计未发绩效工资500多元。试用期后一个月时间内未与本人签定转正合同,今本人提出离职申请,公司结算工资竟然克扣之前未发的绩效工资,离职当月工资只按基本工资计算,完全克扣掉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请问本人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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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损害员工利益,可向当地劳动站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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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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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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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