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在26楼,最高27楼。我的阳台外就是一堵女儿墙(女儿墙代替了阳台栏杆),有1.46米高,挡住视线,而且由于我房子比27楼宽挑出20公分左右,楼上的雨水淋入我们家阳台。请问这样的设计符合规范吗?有维权甚至寻求法律解决的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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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对《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说明|||发布部门: 财政部会计司 发布文号: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配合国务院确定的“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规范国有企业实施破产中的会计工作,财政部最近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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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相关职能部门核实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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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