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员工2010年入职,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工伤保险。2014年1月12日,员工在车间作业,因锅炉爆炸致使其右手手背第4掌指骨骨折,部分烫伤。事故发生后,该公司老板送员工到医院救治,将骨折手掌拍CT图片和外伤包扎,该公司老板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只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为了息事宁人,已赔付了员工4500左右人民币,实际员工工资3000多元每月,员工在家调养超过6个月,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员工诉求】
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及尽可能多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