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单位工作时间为一年五个月,在三个月试用期之后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单位将各地分公司均降级为办事处, 以人员编制问题为由辞退员工。领导告知我被辞退时要求我第二天就离职。因为工作时间已满一年,应有5天的年假,都因工作而未休息。
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可以都提出怎么样的合法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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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三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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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辩析您的单位是否有合法的减员理由 如果没有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如果保险未给您交可以要求单位补交 如有欠工资可要求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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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满一年可以领取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辞退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要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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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并补齐社保金。支付5天年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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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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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