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干了两年多了,一直能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由于订单数量减少,公司进行裁员,管理人员对以前新老员工找各种理由和借口解除劳动合同,都没有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管理人员已经口头通知我在周四办理离职手续,我要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对我进行经济补偿,是不是要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我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会强行赶我走,可能剩余的工资也是不会打到我的银行卡上面?我该怎么办?是不是要公司给我加盖公章的解雇通知书?我才办理离职手续?我没有劳动合同书,因为公司只有一份,已经收回。吴江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不是就在吴江劳动局?我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工作一年是两个月的工资吗?我在这家公司每个月的工资差距比较大,是按照每个月最高工资计算,还是每个月最低工资计算,计算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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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平时工资标准赔偿你,详情可联系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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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解除的理由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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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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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