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本人是上个月16号开始工作的,当时是口头说一个月试用期。我们公司是五天八小时制的,事因是:这个月元旦节放假,我们三号开始加班,而我在假期和朋友晚上喝酒,跟一伙人发生了矛盾,然后我们被公安局带走关了三天,因为我当时没公司电话,电话也掉在饭店了。这样导致聊我旷工三天,当我回厂时公司贴出公告说算我自离,然后我找公司协商,最后准许我上班了,但我因在公安局呆的这几天感冒了就请假了2天,2天后我就正常上班了,是上夜班,上了一天。第二天晚上工作时不小心把手弄伤了,流了很多血,然后我就请假了。回去后我又感冒了,当天我就给厂长打电话请假了,第二天我因感冒没好我想再请一晚上假,但厂长没接我电话。第三天晚上我去上班,厂里说我可以不用来了,说要罚款,按旷工一天 扣三天工资计算,总共要扣我九天的工资,而且要扣我上个月的工资,都快过年了,他们居然这样,请问,我该怎么办?求求您帮帮我!!

合同纠纷
2015-01-13 22:50: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