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连续工作10年合同,到2015年4月合同到期,之间2013年因怀孕歇3个月部分夫薪,12月生产歇产假到2014年5月结束,后连续歇到11月哺乳假,12月因家中原因歇了半个月的年假和半个月的无薪假,2015年1月又意外怀孕,如果再歇小产假的话,公司说会到4月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终身合同,请问公司有权利这样吗?想继续再签合同的话怎么做?

合同纠纷
2015-01-13 08:31: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2018年农村社保新政策
经济犯罪 13113
2018年社保新政策
经济犯罪 53865
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七天
休假 1564
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七天
南京市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工伤赔偿标准 26180
南京市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方法
江西省劳动合同书(2007年12月11日)
劳动合同范本 11500
江西省劳动合同书(2007年12月11日)
2007年6月债券市场纪事
债券知识 28025
2007年6月债券市场纪事
2007年6月债券市场纪事
债券知识 4268
2007年6月债券市场纪事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