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相处多年,购房子的时候男方家里出的首付,购房合同写的2个人的名字,现在因为男方动手打人以及乱七八糟的一些家务事情无法继续下去,决定分手,男方以首付是他家出的为理由坚决要房子,从法律角度看,女方应该分到房子补偿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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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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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共同还贷了,是可以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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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共同还贷了,需要补偿你的出资及对应利息、增值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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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可以分到房子补偿款的
追问:周律师你好,麻烦问下即使没有登记也是应该得到补偿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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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共同还贷了,是可以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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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应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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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