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租给用户,今年六月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他想继续做半年,所以就又租给了他半年,但是没写合同。只写了张收据,现在自己有想法想自己干,想问他要回房,怎么才能要的回房啊。也觉得让他走不好意思,跟他说把半年的房租也都都还给他,还给他加了损失费两万,但是他还狮子大开口再要的更多。所以还有别的办法能让他走吗?帮帮忙,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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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通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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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九月了,建议等到到期后不再续租,这样不用给他补偿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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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你这种情况,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此事,以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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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