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10.07在皖泾县蔡村镇购买三室一厅住房一套(二手),协议已经签好,款已付完(已开收据),房子也已经交付(当时和原房主讲好是房子交付后,去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因为当时是国庆长假,相关部门不上班)
10.08日到泾县房管处办理变更手续时,被告知需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现已在我手上),但我向原房主索要土地证时,他说土地证没有,我到蔡村镇土地所去查询,得知原房主土地证因为当时欠款,确认没有办理(但有可以原房主凭关系将房产证拿到了手),现泾县房管处告知,一定需要土地证,否则,不能做变更.
请问:
是不是变更手续一定需要土地证?
让蔡村镇土地所开个证明难道不行吗?
如果我现在要求原房主退款,如果起了法律纠纷,那么,钱是否能够退回?
房产证是否一定需要变更才行?双方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吗?
现在好象被那个土地证需要好几万块,双方都不愿意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证实在无法变更,那么,为了保障我的权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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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个别地方确实存整体土地使用权证没法办理的情况,但和你所说的并不相同,根据我国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被补偿人是房屋所有权人,由于你的房屋并没有过户,所以此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所以卖房,如果你真是住上十年的话,就算此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你损失最多也就是利息损失,而对方确可以要求你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要求你承担这十年的房屋费,其中的利弊,不用我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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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除非对方能能开庭审理前办出土地使用权证,否则,你可以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反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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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再问一下,因为蔡村镇很多房屋买卖,房产证都没有进行变更.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协议的情况下.如果住上十年以后,此房因为某种原因要拆迁,那么到时候政府补偿会补偿哪一方呢?
如果政府补偿的是原房主,那么,到时候我再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这样是否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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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还想请问一下,关于房产证变更方面,究竟需要哪些证件?
我咨询县房管处后,他说必须要有土地证,但土地局说,出让土地,可以不用土地证就可以办理.
如果房产证是我的,土地证是他的,那么,以后在拆迁或者我再卖房方面,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谢谢上面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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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对方补齐款项,若不允,可起诉对方要求履约。若房产买卖有效,应该变更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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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地产有句俗话: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产买卖必须两证齐全,否则,会有很多你意想不到的麻烦事情.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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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