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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国营单位工作将近十六年,单位改制,变成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职工分的两万元股份,继续经营三年,公司被别人收购,领导让我转让两万元股份,每人分的四万元,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承诺我们工作照旧,福利保险不变,又工作了一年,让我们签了一份一年期合同,规定保险工伤一律自己负责,一年后,在无合同情况下又工作一年零一个月,单位搬家,因年龄原因,不再需要我们,我想问问您我能找单位要什么赔偿,找什么部门解决

劳动纠纷
2014-03-06 2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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