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个老板,目前正在闹分家打官司,因为我和二老板关系比较好,大老板以要我签待岗协议,变相辞退我,协议我已经签署,当时签这个协议是一气就签了。协议规定全额缴纳保险,支付当地最低公司标准的80%作为生活费。我是公司已部门经理已经在公司从业第十年目前第四份合同期限到2016年止,也是公司做的最长的老员工了,平时月薪3550,还有年终奖,同时也占有公司部分干股有干股协议。现在待岗基本生活费就一千多无法满足我在城市的生活还贷等,如果去找别的工作等于自动离职。现在觉得太亏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能向公司索赔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