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月9日正式担任寒假工的职位,到29日我请假回家过年(公司只能让我请3天假),在29日时我以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回应要求我向负责人辞职,负责人在28到29日手机都打不通,然后于1月30日回应他以辞职,在此我又向另一位负责人帮我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得到的回应是要我本人办理,这时我已经在老家,因为过年不能回公司办理。于2014年2月4日我回到驻厂办理辞职,公司回应我已旷工两天以上没有工资拿,请问我该如何拿回我的工资??(没有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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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劳动局投诉这家无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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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公司做法欠妥,建议您可以到劳动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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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到劳动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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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