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北京人,十一期间在辽宁葫芦岛交了定金想买一套二手房。由于是别人介绍的,所以只有双方共同拟定的合同,有本人签字。现在对方承认他违约,又躲着我不给退钱,如果我起诉他,我胜算大吗?我有我们打电话时他承认违约的电话录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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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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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签定后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对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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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完全可以起诉他,但是要到不动产所在地起诉。如需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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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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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无效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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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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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算很大的,目前来看证据充足,起诉到法院的话,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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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述,你可以依照合同诉讼维权,证据充足的,胜诉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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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在合同中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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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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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退钱,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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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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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