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3月5日在一公司上班,至2013年10月31日被辞退,接近8个月的工作,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辞退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尝。请问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我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每月双倍公资。但目前所能证明我在本公司上班的证明只有发工资用工资卡,公司发工资都是直接转账到卡上的,没有工资条等,请问就这一个证明,仲裁委是否会接受我的申请呢?我胜诉的机率有多大?请大家帮帮忙! 附加问题:1.我的工资是由底薪+提成+年终奖组成的,年终奖公司没有说有多少,但没有满1年被辞退是否就没有年终奖?2.赔偿“双倍工资”是否指实行到账的工资金额还是指只有底薪?3.公司在我被辞退的最后一个月才为本人办理社保,目前本人社保只有一被交款记录,128元,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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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按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主张一定时段的双倍工资。此外还可能争取其他款项,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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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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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要求双倍工资和赔偿金,社保去社保局投诉处理,实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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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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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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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的经济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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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工资卡、交社保记录,那么拿到双倍赔偿金的可能性很大。
2、你公司年终奖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3、以你能证明的实得工资为准。
4、可以让补交社保,但要到社保局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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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