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我和我父母亲及兄嫂居住在黄浦区租用居住公房内,后来父亲单位增配了一间虹口区的租用居住公房。父母亲的户口也迁到虹口,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户主名是我父亲(附注:另有黄浦区一间住房)。后黄浦区的一间动迁了,我和父亲及兄嫂都享受了动迁政策。之后我的户口迁到了虹口,之前我姐姐的户口也迁到了虹口(也享受过动迁政策)。现在父母亲都不在了,目前房屋内只有我和姐姐的户口。请问我想把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户主名更改为我或我姐姐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黄浦区动迁掉的房屋和虹口的房屋还有关联吗(前几天我去房屋管理部门咨询了一下,他们说还要出示动迁协议书,有必要吗)?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