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保管同部门的几个员工,多次到仓库偷拿东西时,都会问保管员库内有是否什么东西,保管员都会说有,然后那几个员工跟保管员要仓库钥匙,保管员都会给,然后这几个人就会进去私拿价值很高的东西(每件都在几千元以上,经鉴定多次盗拿的总共在十几万元左右),或者变卖,或者拿回家,保管员承认是明知偷拿倒卖的,但是事后保管员既不反映,也不做任何出库货物登记、偷拿人信息等,经侦查确认保管未分赃也未得好处,保管辩解是不负责任,对方说是十多年同事形成的默契,这个已经在诉讼阶段,全部证据及供述就是以上的,保管员构成什么罪?说是十多年同事形成的默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