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说起来和讲故事一样。我在公司工作至今共一年零四个月,今年6月30日公司由于见我刚休过婚假,考虑到我明年生小孩想同我解除劳动合同,两个月的赔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都已经算好给我了,谁知道同一天我发现我已经怀孕一个月了,公司如果一定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得赔偿我怀孕期和哺乳期的赔偿金,没办法只有暂时不解除劳动合同了。
现在,我却不想再在公司上班了,但是要我辞职我又不甘心。如果我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公司赔我这么多个月的赔偿金,只赔我六个月(一个月代通知金、两个月赔偿金、三个月产假工资)就行了,你们说我该怎么做?公司会不会答应呢?
大家帮我想想办法好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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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如其无违法违纪事由,则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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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别看看就算了呀,帮我想想办法呀,我在线等着。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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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人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如果公司同意赔我六个月的话,双方都同意了应该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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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同意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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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