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与我的公司还是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因为生病了,在7月5日动了手术,7月12日出的院,但身体还没恢复的很好,于是继续请假在家休养,想9月1日再回去上班,但在8月的中上旬被口头告知,不能请那么久的假,即便我8月19日回来上班了也要被开除的,我不甘心也不明白,想请问一下,公司这样对待我合法吗?我已经在这公司做满了一年多了。
-
公司这样做不合法。如果提供医院的治疗证明,是可以休病假的,而且在法定医疗期内,公司还要支付病假工资。根据你的工作年限,医疗期至少是三个月。如有需求请联系
-
公司构成违法解雇需支付一年2个月共计3个月赔偿金,拒付,诉讼维权。
-
不合法。。。
-
公司做法已违反法律规定,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具体电话联系我。
-
违法,仲裁索赔
-
如果在医疗期内开除,要承担赔偿责任,并补偿相应的医疗补助金。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双倍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