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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与我的老板签定了一份培训协议,在协议书上面有一些条款与劳动法相矛盾, 如其中有一条交保证金,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即是无效合同,现在已经签了,如果按法律程序辞职,他如果不给我保证金,把这个老板告上法院,我会赢吗,

劳动纠纷
2004-05-12 02:07: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帮我看一下,我的协议
    甲方:泰 兴 模 具 厂

    乙方:

    针对目前国内市场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为了迎接挑战,参与竞争,我们注重技术队伍的建设,发挥本厂技术优势,招收有一定文化基础知识的青年员工进行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乙方经甲方初步面试后觉得乙方有工作热情,经过考察了解,在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安排乙方 同志在 岗位实习,由甲方对乙方实行定向培训、目标考核,凡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录用。
    1、乙方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认真学习,积极上进。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对乙方提出解除培训的决定。并在甲方的培训费中扣除甲方在培训期间所造成的损失。
    2、待遇:培训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培训期间工资发放情况如下:前六个月工资300元/月,后六个月工资700元/月,一年以后保证工资1000元/月以上(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而定)
    3、乙方在培训期间擅自离岗或不愿再从事该岗位工作,则所交的培训费和每月扣除的培训费不再退还给乙方。
    4、乙方在培训期间除春节10天放假以外,其余每天上班。有事需提前请假,不请假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厂处理,培训费不再退还给乙方。
    5、乙方培训期满后应为甲方再服务 年 月。如果考核合格后被录用,而本人谢绝者,则追回全部培训费用,并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厂类同的工作,且要做好保密工作。
    6、培训费为 元,(先交 元,每月再扣除 元,直到扣满为止),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培训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愿意继续留厂工作,则培训费转为本人的保证金等离厂时候再一次性补发。
    7.如果乙方在完成甲方的培训后,为了解除本合同,而在工作上严重违反工厂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聘用并扣除乙方所有的培训费。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代表: (公章)

    乙 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 "最近,我与我的老板签定了一份培训协议",如果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与有关劳动法律冲突,那么你这份培训协议是无效的,但是并不代表劳动合同无效。
  • 你好:合同的部分无效条款可以不执行,有效部分还是要执行。
  • 与法律相矛盾的部分当然属无效部分,但不能说明此合同全部无效!
  • 你好:现在正在清理霸王条款,如果在此之列,应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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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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