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入职公司.2013年8月16日收到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其间未犯过错几失职.公司要求2013年9月1日起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2011年9月重新签了一次,是5年的合同.现请教一下.怎么赔偿才算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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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双倍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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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构成违法解雇,需支付一年2个月共计8个月赔偿金,拒付,诉讼维权,如有疑问请致电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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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雇的,按照工龄支付一年两个月的赔偿金。
追问:请问律师,以我这样的案例一共是赔偿多少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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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参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俩倍支付赔偿金,具体请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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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你八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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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