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向你咨询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事情。我是一家酒店的管理人员,从酒店开业就工作到现在已经有5年的时间了。可是只有第1和第2年签了劳动合同,后面的几年都没签,而且社保只是按深圳市的最低工资基数交纳的。我的工作时间是一周六天,一天8小时制。(周日休息)我想请教您如何保障我应得的权益。在这样的单位工作我已经看不到任何前途。谢谢你在百忙之中对我的关注,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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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只是按深圳市的最低工资基数交纳,是不合法的。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按实际工资给你补交。
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及时间支付工资或加班工资,你们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每工作一年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同时你们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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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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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按法定标准及时间支付工资或加班工资,你们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每工作一年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同时你们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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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