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03/16进入这家信息技术公司
试用期两个月 当进入试用期时公司未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结束我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是被拖延了,如今我要离职,他们要求我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
我觉得 他们这样做 没有按照 劳动合同法 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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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开可以走人。并可主张用工30天后,每月支付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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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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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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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违法。劳动者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一个月。同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期间单位应该给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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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