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有两路自来水管,其中一路没有使用。但在3月份时,一直没有使用的水管(水笼头)漏水。我当时通知了房东,房东也安排了人过来,我刚好出差没有修。后来,我也没给房东打电话,房东也没问我。
这样一来造成300吨水浪费,这个损失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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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由房东承担,房东对出租的房屋有维修义务,应该保持房屋的适住性.水管漏水并非人为因素,属于自然损坏,应该由房东负责维修.而房东在知道损坏的情况下不履行维修义务,对此造成的损失理应由房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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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由你自行负担,你明知存在损失而且放任损失扩大,对损失的扩大负有直接责任,无权要求房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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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由房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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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热心解答!!!
回4楼律师:
1、300吨水是出差回来后1个多月内浪费的。
2、房东说:他没有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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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律师会受理吗?
除了与房东友好协商外,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得到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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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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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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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主并没说明白。那300吨水是在你出差期间漏的,还是在出差期间以及出差回来后一段时间里共漏300吨?
2、房东是否有房子钥匙?
3、建议找本地律师当面咨询,把细节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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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