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也不愿意继续工作。现在告状我单位没写合同,要求赔偿她双倍工资。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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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以上条款看,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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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除非劳动者拒绝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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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二倍工资,但要看是否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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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过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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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就可能会赔偿对方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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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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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作在一年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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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