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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原运输业务为自已拥有车辆及司机,司机的休假是累计欠休的,如以前未休完的在后期可以补休完.现在公司将运输业务外包出去了,从7月21日到8月20日试行一个月,在这一个月期间,安排原送货司机休假,所休假在以前的累计欠假里扣除.因部分司机累计假不够一个月,故可能在一个月后还会欠公司的假,或须补钱给公司.但司机认为,这一个月的休假是因公司的因素造成,故须无条件的补偿工资.且公司在试行完后会安排司机到其它分公司去上班. 请问:1.司机所述是否合理?有无相关法律依据?2.若司机不同意公司的安排调动,要求辞工,公司是否须给司机补偿?谢!!

劳动纠纷
2007-07-24 22:21: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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