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2011年就职于一家(总部在上海)在青岛开设的一家儿童早教直营店,并与上海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我于2012年7月份开始休产假,产假一共是158天,但在这期间我们在青岛的直营店撤销了,公司一直没有跟我联系劳动合同的事情,并一直给我交五险一金到产假结束,今天青岛这边代理交社保的人力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我已经离职了,社保只能交到1月份 我想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公司可以这么做吗?如果可以那么我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谢谢你们!!

劳动纠纷
2013-01-17 22:33: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生育津贴被单位扣下了怎么办
96882
年休假制度从什么时候开始
年假制度
年休假制度从什么时候开始
门面出租需要交税吗,税率是怎样的
门面出租交税
门面出租需要交税吗,税率是怎样的
用老公的生育保险报销应该怎么弄
4800
加载中